當前所在位置: 首頁>專題中心>專題庫>2018年專題庫>掃黑除惡專欄
8 月21日,記者在永寧縣檢察院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案件通氣會上獲悉,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永寧縣依法從嚴從快懲處黑惡勢力犯罪,深挖徹查黑惡勢力“保護傘”,堅決“打財斷血”,2018年1月23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間,共批準逮捕涉黑涉惡案件7件76人,提起公訴涉黑涉惡案件7件78人。法院已判決涉黑涉惡案件6件64人,其中,涉黑案件2件30人,涉惡案件4件34人,判處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判處48人財產刑,其中7人判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為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的審前主導作用,永寧縣對涉黑涉惡案件,突出證據收集、法律適用、財產核查三到位,實行偵查引導、案件審查兩同步。共對2件黑社會性質組織案,1件涉黑“保護傘”案,1件惡勢力犯罪集團案,3件惡勢力犯罪團伙案提前介入,實現涉黑涉惡案件捕、訴提前介入全覆蓋。
同時,永寧要檢察院堅持“5+2”“白加黑”辦案工作模式,從嚴從快辦理涉黑涉惡案件。2018年1月至2020年7月31日,共受理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涉黑涉惡案件7件77人,依法批準逮捕7件76人,不批準逮捕1人,審查逮捕案件辦結率為100%。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涉黑涉惡案件7件78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7件78人,審查起訴案件辦結率為100%。其中,伍永濤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審查逮捕環節平均用時4.2天,11天完成審查起訴。移送審查起訴的7件涉黑涉惡案,僅1件退回補充偵查。同時,通過強化法律監督,確保案件質量。嚴格依照法定標準認定黑惡犯罪,以審判為中心,強化證據意識,切實把好事實關、證據關、法律適用關,不人為拔高或者降低,強化對立案、偵查、審判、刑罰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監督立案個罪犯罪事實1起,不批準逮捕1人,退回補充偵查1件次,追加犯罪事實3起。
此外,永寧縣檢察院依法加大對涉黑涉惡案件財產的處置力度,與偵查和審判機關密切配合,著力徹底摧毀黑惡勢力經濟基礎。通過提前介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公訴等訴訟環節“打財斷血”,提前介入審查涉黑惡組織團伙及成員的涉案財產是否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對涉案財產未及時查扣到位或者權屬有爭議的財產等問題制發取證意見予以核查到位,出庭公訴對首要分子、骨干分子、積極參加者等提出沒收財產、追繳財產或者處予罰金等財產刑量刑建議。其中,伍永濤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鄭利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馬志剛等人惡勢力犯罪團伙案等五案,判處48人財產刑,其中對7人判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記者 孫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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